法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我接过她的材料看,其实她这种情况,根本不用挤协议离婚的队。现行法律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写得明明白白,核心例外就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则。翻译成人话,就是不是所有离婚都得熬那三十天,你要是急着离,走诉讼程序,直接跳过冷静期,这就是离婚冷静期例外情形最核心的内容。
只要你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会要求你先等三十天冷静期再开庭。尤其是对方存在家暴、出轨、重婚这些法定过错的,法院受理之后很快就能排期,根本不会卡你时间。

为啥非要留这个例外?说句实在话

很多人一提起离婚冷静期就骂,说这是故意卡想离婚的人,其实真不是。当初设离婚冷静期,本来就是给那些吵了架一时冲动要离的小夫妻留反悔的余地。比如昨天刚因为谁洗碗吵了架,今天就要去领证离婚,过两天又和好,那不浪费公共资源吗?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可要是真的过不下去,甚至已经要危及人身安全了,你还让人家等三十天?那不是害人吗?这个道理就像你发烧烧到40度,总不能还要等一周的专家号预约,不让你挂急诊吧?人被耗坏了,根本修不回来,对吧?立法的人早就想到这一层了,所以才留了例外。
记好这三条,别踩坑
第一,先搞清楚自己走哪条路。如果你就是平平淡淡过不下去,双方都同意离,愿意等那三十天,走协议离婚没问题。但要是对方有家暴、出轨、转移财产,或者你一天都过不下去了,直接去法院起诉,别去民政局等冷静期,这是你的合法权利。
第二,已经去民政局登记了也没关系。哪怕你已经交了申请,突然发现对方不对劲,比如偷偷转走存款,或者威胁你人身安全,你随时可以撤回申请去起诉,不会对你有任何不利影响,不算你违约,也不影响法院立案。
第三,分不清就找免费帮忙的。别自己闷头瞎跑,不知道该去哪就打12348,全国免费的法律咨询热线,人家会告诉你该带什么材料,去哪立案,不用你花冤枉钱找不靠谱的人帮忙。
说实话,无意走错门没关系,你不懂去了民政局,大不了转去法院就行,怕的就是明明已经水深火热了,还硬按着要求熬那三十天,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