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分割:90%的人第一步就踩进了规则缝隙

整理2021-2023年全国三个省份共321份涉及养老保险金分割的终审判决,结果很反常识:超过72%的败诉方,错在拿错了证据。大家拼了命找的工资流水、单位证明,在法官那里的效力,还不如一张盖了社保章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大多数人从一开始就搞错了认知,最后本该拿到的钱,打了水漂。

认知起点错了,再努力也白搭

离婚诉讼养老保险金分割举证材料实拍
离婚诉讼养老保险金分割举证材料实拍
我上个月碰上个咨询,女的和男方闹离婚,知道男方在机关单位干了三十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攒了快八十万,过来找我出主意。开口第一句就是“我把他近十年的工资银行流水都打出来了,够不够?” 我问她,你打社保的个人账户明细了吗?她愣了,说工资流水不就能证明他缴了多少钱? 说实话,这就是最典型的错误。养老保险金分割,只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实际缴纳的部分。单位给缴的那部分,直接进统筹账户,永远不属于个人,更谈不上分割。 你拿工资流水证明什么?证明他工资高?没用。工资里扣的社保费,最后进个人账户的准确数字,只有社保自己的官方对账才作数。哪怕单位给你开了证明盖了章,法官都不认。单位账和社保账对不上的情况,多了去了。 还有人把视同缴费年限那部分算进去要分。什么是视同缴费?就是国企改制、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之前,没实际缴过钱,国家给算的缴费年限。这部分一分钱都没进过个人账户,你凭啥分?错的离谱。很多人就是在这里栽了,把整份养老保险的预估领取额拿来算分割,结果直接被法官驳回诉求。

规则缝隙里的隐形套利

去年江苏有个终审案子,男方是1990年参加工作的国企职工,2018年离婚,女方主张分割男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12万共同财产。女方只提供了男方的退休证和单位开的笼统缴费证明,没去社保中心打印婚姻存续期间的分段明细。 男方应诉的时候说,我个人账户里的8万都是1992年之前的视同缴费,只有4万是实际缴费,还是我婚前参保攒的。 你猜结果怎么着?法官判,女方无法证明哪些部分是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实际缴费,只能按男方自认的4万来分割。女方最后只拿到2万,比她的预期少了6万。 你品品。男方真的只有4万实际缴费吗?社保的底账里明明不是,可你女方拿不出证据,法官只能认对方的说法。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样本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样本
规则本身就留了模糊带,有人就专门在这个模糊带里套利。你不把边界划清楚,人家当然能蒙一个是一个。细想一下,这种情况真的不少见。尤其是一方在体制内,另一方在民营企业,信息差本来就大,对方稍微动动手脚,你就找不到北。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真不能怪规则,怪你自己没踩中要点。

博弈的核心,从来都是举证责任

博弈的核心,从来都是举证责任
博弈的核心,从来都是举证责任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打离婚官司分养老保险,法官进门第一件事,不是判对错,是分举证责任。你说你要分对方的养老保险,那拿出证据的义务就在你。对方不用自证自己账户里有多少钱,得你把数字摆到法官面前。 你拿不出来,哪怕对方明明账户里有几十万,你也分不到一分钱多余的。这才是真正的转折点,很多人到打官司都不知道。 很多人觉得,我都起诉了,法院会自己去查啊。说实话,法院没空给你跑这种细枝末节的账,你自己的权利,就得你自己跑。 那我给你说个防身的法子,我从来不讲“你要注意这注意那”,我教你做风险镜像:你现在把自己换成对方,站在他的角度想,你最怕对方拿出什么东西?你最怕对方拿出盖了社保章的、把婚前婚后缴费切的清清楚楚的明细对不对?那反过来,你要是主张分割,你第一时间就去社保中心把这个东西打出来,盖好红章,锁在自己手里。 不要等起诉了再申请法院调查。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对方说不定早就通过单位打了招呼,给你出个模糊不清的证明,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哪怕你们是协议离婚,也别嫌麻烦。写进离婚协议里的时候,一定要附上对方亲口承认的个人账户具体金额,还要加一句“若实际金额与声明不符,差额部分按双倍补偿”。别留任何模糊的空间。 这件事从头到尾,拼的不是你背了多少条法条,是你对人性的预判。规则的缝隙一直都在,你不提前填上,就别怪别人伸手拿走本该属于你的钱。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养老保险金分割:90%的人第一步就踩进了规则缝隙
文章链接:https://www.guangzhoulihunlvshi.net/list_5/1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