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刚在鼓楼区法院结了个案子。一楼张阿姨把旧衣柜、捆好的蜂窝煤堆在三楼半的转角,楼下小李家半夜烟感器响了一次,跑下去疏散才发现是堆的旧纸箱被烟头蹭了个焦印。最后调解赔了小李家换烟感的87块,张阿姨还得三天清完堆物。
别觉得这是小题大做。
我手上办过的17起和楼道堆物相关的相邻权纠纷,没有一起是因为什么大矛盾,全是从一双鞋、一个旧纸箱开始的。真闹到法院,比你想象的麻烦多得多。
别拿“我家门口”当私产的误区
九成以上的堆物业主,第一反应都是“这地方就在我家门旁边,我放东西关别人什么事”。
误区就在这。
楼道属于建筑公共区域,消防通道的净宽度不能小于1.1米,这是法定要求,不是物业或者邻居跟你过不去。只要你放的东西占了通道,哪怕只占了半只鞋的位置,一旦出现火情或者人员疏散的情况,你就是责任方。
之前有个案子,南京下关的老小区,王阿姨在门旁边放了个鞋架,楼上的李奶奶半夜听见火警跑下来,被鞋架绊倒摔成腰椎骨折,最后法院判王阿姨赔了12万多。
别觉得火没烧到你家就没事。只要堆物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你就得赔。
自查动作现在就能做:打开家门,量一下离门1.5米以内的范围,所有不属于建筑本身的东西,全清。鞋架挪去家里,旧自行车、纸壳子要么卖了要么扔了,别留。
物业不管别直接上手扔东西的误区
很多人找物业反映堆物,物业说“我们没有执法权管不了”,就直接自己上手把邻居的东西扔了。
别干这个事。
我见过好几个反过来被告的,把邻居的旧婴儿床扔了,人家说那是孩子从小到大的纪念物,要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后扔东西的人掏了两千多。
物业的责任是什么?对公共区域的消防隐患有劝阻、上报的义务,如果物业完全不作为,你可以把物业一起告到法院,但是不能自己处置别人的私产。
自查动作:找物业的时候别口头说,拍一张堆物的照片,发微信给管家,留文字记录,比如“3楼半转角堆的旧衣柜请3天内清理,否则我会向消防部门投诉同时走相邻权诉讼”。所有沟通记录存到云盘,别只存在手机里。

诉讼前别只拍一张照片当证据的误区
好多人攒了一肚子气要告邻居,就拍了一张楼道有东西的照片,直接去法院立案。
立不了。
法院要的是三个东西:第一,这个堆物的人是谁;第二,这个隐患是持续存在的;第三,这个隐患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
你拍的照片里没有门牌号,不知道东西是谁家的,法院没法送传票。你只拍了周一的照片,人家周二就清了,周三你去告,法官去现场看什么都没有,直接驳回你的请求。
自查动作:每次拍的时候,要把堆物的位置(比如302门左侧的转角)、堆的物品、时间都拍进去,手机开定位和时间戳,每隔三天拍一次,存到云盘。如果不知道东西是谁家的,找物业开个证明,或者找同楼层的邻居写个证人证言,这些都要提前留好。
踩坑了怎么把损失压到最小
如果你是堆物的业主,已经被人投诉了,别拖。
今天就清。
清完之后拍个空楼道的照片,发给投诉的人或者物业,留好记录。别等消防找上门,消防的行政罚款是单独的,和民事赔偿不冲突,到时候你既要交罚款,还要赔别人的损失,更麻烦。
如果你是受害方,已经因为堆物出了损失,比如墙被熏黑了、烟感器坏了,首先找消防部门开个隐患整改通知书,这个是最有力的证据。然后算你的实际损失,比如刷墙花了3200,换烟感器花了87,留好所有发票,别狮子大开口,法院只认有票据的实际损失。
这里要提一下,相邻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失发生那天开始算,别等过了时效才去告。如果拿不准自己的证据够不够,损失算得对不对,找执业律师问清楚,别自己瞎跑法院。

上周那个鼓楼的案子结了之后,张阿姨给我送了一袋自己腌的萝卜干,说清完楼道之后,下楼扔垃圾都觉得敞亮。
其实哪有那么多解不开的邻里矛盾。
不过是大家都把公共区域当成了免费的储物间,等真出了事,浪费时间又伤感情。
楼道是大家的。
别拿公共的地方,给自己和别人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