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张师傅,之前在市文保所做巡查员,退休后被返聘回去,负责明孝陵周边的日常巡查。上个月他碰到个游客拿锤子砸石望柱,上去制止的时候被推下台阶,摔成肋骨骨折加脑震荡,花了四万多医药费。馆里人事说他是退休返聘的,不算劳动关系,只给了三千块慰问,剩下的让他找那个游客要。张师傅躺在急诊室,攥着被血浸透的巡查袖套,手直抖。
肯定有人要骂,说游客太缺德,也有人说张师傅多管闲事,还有人说退休了就该在家带娃,出来干啥?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别拿”退休返聘”当挡箭牌,这事真不是白摔
我在文保一线干了十年,后来转做普法,见过太多这种事。很多单位一听到是退休返聘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没劳动关系,不管”。
真的。
别不信。
去年有个老同事,退休后被返聘去修老建筑的木构件,踩空摔了腿,单位一开始也是不认,最后闹到人社部门,才给赔了全部医药费加误工费。
很多人搞不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觉得只要不是劳动关系,就啥都不用担。错。
法律到底怎么说?别听人事瞎忽悠
先说说那个砸石望柱的游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翻译成人话:明孝陵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他故意砸构件的行为,已经够得上刑事立案,最少要判拘役,罚金跑不掉。这是他该受的罚。
但张师傅的伤找谁要?
说实话,很多人事拿”退休返聘不算劳动关系”说事,是故意偷换概念。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确实不一样。但劳务关系不等于雇主不用担责。只要你是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受的伤,不管是摔的还是被第三方打的,雇主都得承担赔偿责任。不少地方甚至已经允许给退休返聘人员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一年也就几百块,单位不愿意买,是他们的问题,不是你的错。

为什么不能私了?这事真的不是钱的事
很多老师傅一辈子老实,觉得单位给点慰问就够了,别闹得太难看。我懂。
但你想啊,单位返聘你,是图你有经验、靠谱,不是让你去当免费的志愿者。你在干单位安排的活的时候受了伤,单位拍屁股不认,那以后其他返聘的老师傅怎么办?
这就像你家雇个钟点工擦玻璃,她踩滑摔了,你能说”你是自己要来的,我不管”吗?说不过去吧。
上次碰到个物业的人事,说返聘的保安摔了,不算工伤,最后我们给他算了算,赔的钱比买十年的工伤保险都贵,他才拍大腿后悔。

给你三个实打实的提醒,照着做不吃亏
第一,先把该留的证据留好。
不管单位说啥,你入职的时候一定要签书面的返聘协议,上面写清楚你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受伤后的赔偿责任。还有,平时的工作记录、巡查日志、打卡记录,都留好,别嫌麻烦。真出事的时候,这些就是你最硬的证据。
第二,别乱签东西。
很多单位会哄着你签”自愿放弃所有赔偿”的协议,说签了就给你发慰问金、发年终奖。别签。签完你就被动了,哪怕最后闹到法院,都很难推翻。还有,别随便用自己的医保报销医药费,不然到时候单位说你是自己在家摔的,你百口莫辩。
第三,不知道找谁的时候,直接去人社部门问。
如果单位不认,先去当地的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很多地方给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不用你花一分钱。
哦对了,还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你是正常干单位安排的活受的伤,不管是摔的还是被第三方打的,单位都得担责;如果你是明知道有危险还非要去,或者私自去干和工作无关的事,那单位的责任会小很多,但也不是完全没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小单位的人事也是真的不懂,以为只要是退休的,就跟自己没关系。真等出事了要赔大价钱,才知道之前的侥幸有多蠢。
干了一辈子活,别在最后吃哑巴亏,该要的赔偿,别不好意思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