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自家老房想拆就拆?法律认定你和它有扶养关系

张阿姨的拆扇风波

上周六下午,南京老门东旁边箍桶巷的张阿姨,搬着梯子要撬自家老宅的木格扇卖废木头。刚拆下来两块,街道文保员就冲进来拦了。

她当场就炸。

叉着腰,脸涨得通红,嗓门大到半条巷子都能听见:”我自己家的东西,我想拆就拆?你们管得着吗?”

我当时拎着普法的资料袋刚好在附近,赶紧跑过去劝。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我蹲下来把那两块木格扇捡起来,摸了摸上面的缠枝纹。道光年间的老工,包浆磨了一百多年,摸上去像老人的手背,温温的,没有新木头的扎手感。这房子1998年就被评了区级不可移动文物,门楣旁边的责任牌都挂了二十多年了,张阿姨平时打扫卫生都绕着走,压根没往心里去。

我在文保一线蹲了十年,后来转做街道的普法讲师,这种事见得太多了。不过话说回来,张阿姨也不是故意要搞破坏,她就是不知道这责任牌的分量。老住户总觉得,祖上传下来的房子就是自己的私产,想怎么造就怎么造,压根不知道自己和这老房子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扶养关系”——你要尽看护的义务,它也会给你留着祖辈的念想,权利义务对等,跟你养家里的老人一模一样。

南京老门东箍桶巷民居木格扇特写
南京老门东箍桶巷民居木格扇特写

什么是你和文物的“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别管这房子是你祖上传了八代的,还是你当年自己出钱买的商品房,只要它被贴了那个蓝底白字的”不可移动文物”责任牌,你就不能随便拆、随便改。哪怕是你家窗户上的一块木格扇,门槛上的一块砖雕,都是这个文物的一部分,你不能随便动。

要是你明知是文保单位还故意拆,那后果更严重。《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故意损毁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文物,最多判十年有期徒刑,还要罚钱。就算是区级的,没到犯罪的程度,按《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也要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你拆那两块木格扇卖废木头,最多卖两百块,罚五万,你说亏不亏?真的亏到姥姥家了!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牌悬挂实景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牌悬挂实景

为啥拆个老扇能罚5万?

有人说,不就是两块破木头吗?至于这么严?

至于。

我给你打个比方。你小时候穿的第一件小衣服,你妈给你压在箱底留了三十年,哪怕它破了个洞,颜色褪得发白,你要是把它扔了,你就算去童装店买个一模一样的新的,那也不是你当年穿的那件了——它上面沾的是你小时候的奶渍,蹭的是家门口梧桐的树汁,藏的是你妈给你缝扣子的针脚,这些东西,多少钱都买不回来。

老文物就是这个道理。那两块木格扇上的包浆,是一百多年的风吹日晒、人摸出来的,你拆了卖了,就算找最好的木匠,用最好的老木头,雕个一模一样的,那也是新的,没有那段历史的温度了。它不可逆,拆了就没了,再也回不来了。

给老住户的三条实在建议

第一条,先查牌。

你现在就可以出门,看看你家老宅的门楣、墙角,有没有贴那个蓝底白字的”不可移动文物责任牌”。要是有,先拍个照存好,上面有文保部门的联系电话,不管你要修个窗户,换个瓦,甚至只是想把掉下来的砖雕粘回去,先打这个电话问,别自己动手。

第二条,别碰老构件。

不管是木格扇、砖雕、瓦当,还是你家门槛上的老石头,哪怕它掉下来碎成渣了,你也别扔,先找个纸箱收起来,等文保员来处理。更别想着卖,哪怕有人给你开价几万块收,你也别碰——那不是废品,是文物,卖了就是犯罪。

第三条,举报找对门。

要是你家隔壁邻居偷偷拆老房子的构件,或者在文保单位的墙上乱打洞,你直接打12345政务热线,说清楚地址,文保部门的人24小时内就会到,绝对不会泄露你的信息。

对了,我再给你说个区别。要是你不知道这是文保单位,不小心碰掉了一块瓦,主动上报,文保部门只会让你帮忙把瓦收起来,不会罚你一分钱。但要是你明明看到了那个责任牌,还偷偷拆了卖,那就是明知故犯,轻则罚五万,重则蹲大牢,这个区别,你可得记死了。

老房子是祖宗留的家底,你好好待它,它也能给你留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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