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下午,张姐拎着半袋砂糖橘敲我家门,一屁股坐沙发上就掉眼泪。说老公偷偷把存款转去了他妈妈账户,她把微信里老公吐槽“钱转走了别让那娘们知道”的记录打了满满三页,去法院立案,人家说这证据没用。
你攒的那堆“证据”,为啥法院不认?
我把她那三页纸翻了翻。
全是模糊的截图。
没有对方的微信实名认证信息。
没有转账的银行流水。
甚至连聊天的时间都打错了。
说实话,我见太多这样的了。有人拍了个异性的模糊合照,就说对方出轨;有人拿了个写着对方名字的超市购物小票,就说对方偷偷给第三者买了东西。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不是这些东西完全没用,是你拿的东西,根本证明不了你说的事。
你说对方出轨,光有个合照?不行。你得证明这照片是真的,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拍的,而且对方确实和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不是普通朋友聚餐。你说对方转移财产,光有一句聊天记录?不行。你得说清楚钱转去了哪个账户,转了多少,什么时候转的,哪怕你只记得个大概的开户行,都比空口说白话强。

法律到底怎么规定的?我给你翻大白话
很多人觉得,家务事法院应该主动去查。真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翻译成人话就是:你告啥,你就得拿啥证据。
你说对方家暴,你得拿报警记录、验伤报告、邻居的证言;你说对方藏了共同存款,你得提供他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哪怕你只记得他的工资卡是工商银行的,都行。你啥都拿不出来,光靠嘴说“他就是藏钱了”,法院总不能挨家挨户帮你查银行流水吧?
哦对了,还有个坑很多人不知道:如果你拿的证据是偷装对方手机定位、闯到别人家里拍来的,哪怕内容是真的,法院也不认。因为取得方式违法。搞不好你自己还要赔人家精神损失,得不偿失。

为啥这么多人栽在这上面?
我在文保站蹲了十年,见过太多老宅子的事。
老两口过了一辈子,谁也防着谁。老头子把存折塞在房梁的砖缝里,老太太把金镯子埋在院儿的枣树下。到过不下去要拆伙的时候,谁都想多拿点。
但平时谁会把这些东西摆到明面上?
对吧?
没人会在过日子的时候,天天想着“万一哪天离婚了,我要怎么留证据”。都是等到撕破脸了,才慌慌张张去翻手机、找存折,结果啥都找不到,要么就是找出来的东西根本没用。
就像你去菜市场买排骨。你说老板给你少了二两,你得自己拿秤称出来给人看,不能光站在菜市场门口喊“他缺我秤了”。喊破喉咙也没人信你。
举证责任就是这个理。
我给你说三个实打实的招,别等出事了才想起用。
第一,真打算过不下去要离婚,先把家里的共同财产摸个底。房产证拍个照存到你自己的私人云盘里,对方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哪怕记个大概,都写在你自己的私人笔记本上,别只存在你俩共用的电脑或者平板里。
第二,别为了拿证据干违法的事。别去偷装对方的定位软件,别闯到第三者家里拍床照,别伪造聊天记录。这些事干了,证据没用不说,你还要被法院罚款,严重的还要蹲监狱。
第三,要是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了,别自己瞎找。找律师开调查令,去银行查流水。要是怕对方把房子卖了,直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把房子先封了,他想卖也卖不了。
哦对了,要是你不小心把之前存的证据删了,只要能找回来,或者有其他证据能佐证,就没事。但如果你故意P个聊天记录,或者伪造个假借条,说对方欠了外债,那证据不认不说,你还要被法院罚,严重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可不是闹着玩的。
别等撕破脸才找证据,平时多留个心眼,比啥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