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捡的是旧铜件 法律认定你私挖可移动文物

老周的”玩具”惹了大祸

2022年10月,河南周口刚退休的老周闲得发慌,跟着同村小年轻凑钱买了个几百块的金属探测器,天天往村西头的老河沟边跑——那地方早年是古渡口,老人说以前有人捡过碎瓷片。那天扫了没半小时探测器就滴滴响,他刨了半米深,挖出来个拇指大的铜印章,锈得发绿,擦干净能看到上面歪歪扭扭的篆字。他高兴坏了,拿回家给上小学的孙子当玩具,还跟邻居吹自己捡着宝贝了。 老周本来还挺得意,结果没到半个月,派出所的人就找上门了。
河南周口农村耕地出土汉代铜印章实拍
河南周口农村耕地出土汉代铜印章实拍

这条法律真不是吓唬人

很多人可能会说,不就是个小铜疙瘩,至于报警?还真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给你翻译成人话:别管你是在自家承包地刨,还是拿金属探测器扫,只要是地底下埋的可移动文物,哪怕就在你家院子的菜地下,你都不能自己挖。罚则也给你说死了:轻则没收挖出来的东西,并处五万到五十万的罚款;要是挖的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里的物件,直接按《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判,三年起步,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能到无期。 很多人看到这肯定要跳脚:我在自家地里挖的,凭啥算我违法?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基层文保人员现场勘测地下可移动文物工作照
基层文保人员现场勘测地下可移动文物工作照

为啥捡个东西也要管?

我干文保十年,见过太多这种觉得”我家地里挖的就是我的”的主,真的气不打一处来。 说实话,我特别能理解老周一开始的想法,换我在农村待着,翻出个带花纹的老物件,说不定也觉得是个天降小惊喜。但你得知道,这些地底下埋的可移动文物,是不可逆的。 啥叫不可逆?我给你举个例子:就像你奶奶压箱底攒了一辈子的绣花帕子,每一针线的颜色、绣的花样,都对应着她二十岁那年走亲戚扯的新线、三十岁那年给孩子做衣服剩的料,你要是给它扔去当抹布,那上面附带着的所有年代信息,就全没了。再也还原不出来。 就像你把刚出锅的糖炒栗子嚼碎咽下去,你还能把它变回那个带壳的、完整的栗子吗?不能。 文物也是这个理。你一锄头下去,把上面的土层刮掉,把附着的锈迹蹭掉,哪怕你把那铜印章擦得发亮,它也只是个旧铜疙瘩,再也不是那个能告诉我们汉代人用啥印章、写啥字的文物了。 不过话说回来,真不是故意卡老百姓,要是人人都拿着探测器去野地里扫,今天刨个碗,明天挖个印,再过个几十年,咱们后人连老祖宗用过的东西长啥样都见不着,对吧?

真碰到了该咋办?

我干了十年普法,总结出来三条实打实的经验,你记好,关键时刻能帮你避坑。 第一,要是你种地、盖房刨土的时候,真翻出来个带花纹、有字的旧东西,第一时间停手,别再往下挖,也别碰那东西,找个纸板或者树枝把现场围起来,别让鸡鸭踩、别人踏,直接打12345转当地文保站,等专业的人来。主动上报的,文保站不仅不罚你,还给你发奖金。我去年在豫南做普法的时候,有个种茶的老陈,挖排水沟翻出来个唐代的陶罐,上报了给了八百块奖金,还上了当地的报纸头条,比你自己卖了换俩钱踏实多了。 第二,要是你之前已经捡了、甚至挖了,别藏着掖着,赶紧主动给当地文保站送过去。主动上交的,一般都不罚你,顶多给你发个热心市民的证书。但你要是藏在家里,或者挂到网上卖,那性质就变了——从”不小心碰了文物”变成”私自侵占、倒卖可移动文物”,罚款是跑不掉的,金额够大的,直接按《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判,五年起步。 第三,要是你看到有人拿金属探测器在野地里扫,或者挖出来个啥东西揣兜里就走,别当没看见,直接打110或者12345举报,举报属实的最少给五百块奖励。别觉得多管闲事,你今天不管,明天可能你家祖坟边上的老碑、老物件就被人挖走卖了,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记住啊,地底下的老东西不是你的私产,别乱挖,别乱拿,更别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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