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被大多数人忽略的身家暗雷

上个月见了一个客户,四十出头,西装革履进门,坐下来没说三句话就哭。老爷子走了留了两套房加两百多万存款,全给了照顾老爷子十年的远房侄子。他是独子,一分钱没拿到。为什么?他自己把资格作没了。

不是只有命案才会触发继承权丧失

绝大多数人对继承权丧失的认知,还停留在“杀了被继承人才能丢资格”。这错得离谱。民法典明文列了五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只是前两种,剩下三种,全是普通人一不注意就踩的坑。 那个哭的客户,踩的是第三种:遗弃被继承人。他当年跟老爷子吵了一架,因为老爷子要找后老伴,他不同意,把老爷子锁在郊区空房子里,断了水电,说什么时候断了再婚的念头什么时候放出来。三天后邻居报警,老爷子高血压已经晕了半天,救回来之后,老爷子直接搬去侄子家,再也没认这个儿子。直到老爷子走了,拿出来遗嘱,他才知道自己早没资格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权丧失条款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权丧失条款原文
别觉得只有这种恶劣行为才算,虐待、遗弃的认定门槛比你想的低得多。只要你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就算遗弃。只要你对被继承人实施了肉体或者精神上的折磨,就算虐待,情节够了直接丧失资格。 还有更隐蔽的——为了多分遗产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我去年接触过一个案子,姐姐在家找到老头的遗嘱,写了房子一人一半,姐姐直接把遗嘱撕了,说没见过遗嘱,要平分所有财产,结果妹妹调出了姐姐撕遗嘱的监控,法院直接认定姐姐丧失继承权,房子全归妹妹。 此处值得推敲:很多人觉得,我本来就该多分,我改个遗嘱怎么了?规则不看你应不应该,只看你做了什么。你碰了遗嘱,动了手脚,就出局。还有第五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直接没资格。你品品,现在多少子女干这事?逼着老人改遗嘱,不给改就闹,这不就是胁迫吗?真闹到法院,一告一个准。

比法定丧失更隐蔽的,是你主动丢了资格

法律明文规定的丧失是明枪,还有很多暗箭,是你自己亲手递出去的。最常见的就是自愿放弃继承权。我见过太多脑子发热签字的,本来家庭聚会,大哥酒桌上说“我是老大,房子我让给弟弟”,签字按手印,后来房价翻了三倍,大哥反悔要要回来,可能吗?几乎不可能。只要你是自愿签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放弃就是放弃,天王老子也给你翻不回来。 还有更坑的连锁反应:继承权丧失的后果会直接传导给代位继承人。去年广东有个公开判例,父亲早年因为故意杀害自己的父亲(也就是爷爷)未遂,被判了刑,丧失了对爷爷的继承权,后来父亲死了,爷爷也死了,孙子起诉要求代位继承爷爷的房产,法院直接驳回了起诉——你爹早就没了继承权,你代位继承的基础就不存在,自然轮不到你。
代位继承因父亲丧失继承权无效判决书
代位继承因父亲丧失继承权无效判决书
说实话,很多人闯祸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作的死,要儿孙跟着买单,对吧?还有一种更扯的,夫妻协议离婚,一方写了“放弃孩子的继承权”,这种其实无效,因为继承权是身份权,你只能放弃自己的,不能替孩子放弃。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你自己签了放弃你自己的继承,那就是真没了。

反向防身:如何避开继承权丧失的暗雷

反向防身:如何避开继承权丧失的暗雷
反向防身:如何避开继承权丧失的暗雷
我不帮人打官司,只帮人拆暗雷,给你说几句有用的,比你打半年官司都有用。 第一,如果你是财产的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你要提前留痕。真的哪个子女对不起你,你不想给他留财产,别只改遗嘱,一定要在遗嘱里写清楚,为什么剥夺他的继承权,把相关的证据(报警记录、居委会证明、医院诊断)跟遗嘱放在一起,最好做个遗嘱公证,把话说在明处,省得死后子女扯不清楚。 第二,如果你是继承人,记住三个不碰:不碰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哪怕你觉得不公平,你拍照留证就好,别藏别改别撕;不对被继承人耍脾气甩脸子,哪怕你再讨厌他,该尽的义务尽到,该去看去就去,留个记录,不然别人告你遗弃,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放弃继承权想清楚再签字,签字前摸一摸自己的钱包,想想十年后会不会后悔,别脑子一热就按手印,签完再哭没用。 第三,真的你犯了错,赶紧找补。民法典有宽恕制度,但宽恕不是你哭几声就有用,必须要被继承人生前明确表示原谅你,最好留下书面记录,不然被继承人一闭眼,谁给你证明? 我做调查快二十年,见了太多豪门小家的破事。所有人都盯着那点财产,抢来抢去,机关算尽,最后忘了最基本的规则。 你踩了线,就是丧失资格。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少委屈,规则不会跟你讲人情。 别抱侥幸。 踩了底线,就得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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