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09:38:02 分类:未分类
去年陪文物局的同事下乡普查,碰到城郊老宅基地拆迁。户主挖地基时挖出一块清代的家族御赐碑,施工队拆旧房不小心砸裂了碑身,裂从碑顶直通碑座,补不上。户主把碑当祖上传的根,除了修碑的成本,张口要八万精神损害抚慰金,施工队一口咬定讹诈,一分不肯出,闹到镇司法所。
掰扯清楚,法律到底怎么说
我当时翻出法条给两边念,最核心的就是一句: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说白了,不管是谁的文物,只要你弄坏了,就得担责任。要是这个文物对特定的人有不可替代的精神纪念意义,那就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很多人听到这就跳脚了:文物不都是国家的?个人凭啥要精神赔偿?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这块碑是户主家族好几代人扫墓祭拜的标志,从清代到现在,快三百年了,是整个家族寻根的标记,对他来说,这不是一块归国家管的石头,是刻着祖宗名字的念想。这个情况,法律就认这个精神损害。
文保普法下乡现场调解照片
这条规则为什么卡得这么死
说白了,就是文物毁了,再也回不来了。
你想啊,你家从小到大唯一一本记录孩子成长的相册,被人泼了墨水,所有照片全花了,模糊得认不出人。对方赔你一本全新的空白相册,才几十块钱,能弥补你丢了几十年回忆的损失吗?
不能对吧。
文物就是这个道理。不管是国家所有的文保单位,还是流落在民间个人手里的祖传文物,只要它承载了特定的精神记忆,那损毁它带来的伤害,就不止是物体本身的价格。
一块石头值不了几个钱,但刻在上面的姓氏、传承、记忆,多少钱都买不回来。
这种不可逆的损失,就得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来补。
清代裂损家族墓碑修复现场图
真碰到这事,记住这三条准没错
真碰到这事,记住这三条准没错
第一条,先找对门,别瞎闹。先别上来就拉着人吵架,第一时间拍好现场照片视频,固定好证据,然后找当地县级文保部门做个文物认定,留好书面材料。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是乱要,你的诉求得有依据。
第二条,分情况走程序。如果对方是无意碰坏的,比如施工队不知道地下有碑,那好好走调解,提合理的数额,别一张口就要几十万,法官也不会支持离谱的要求。要是对方明知道是文物还故意砸毁,那别废话,直接报警,对方不光要赔钱,还可能触犯刑法,要负刑事责任,这时候你提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的都会被支持。
第三条,别管文物是谁所有,该要就要。哪怕这块碑已经被认定为地方文保,归国家所有,你是家族后人,这块碑对你来说有特殊纪念意义,你照样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不用怕别人说你多管闲事。
说实话,好多人就是拉不下脸,或者不知道能要这个钱,平白吃了亏。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抱着讹人的心思,明明就是一块普通石头,硬说是什么文物,那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文物带的是祖宗传下来的念想,该要的赔偿别亏了自己,也别乱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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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你以为精神损害抚慰金随便要?法律认定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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