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签字:别认栽!试用期随意辞退不是公司说了算

上周刚结完一个案子。 当事人是个刚毕业的小姑娘。 入职刚满三周,部门主管说她“对接工作反应慢,不符合录用要求”,当天就让HR带她签离职,工资结到当天,补了五百块“安抚金”就让走。她一开始真觉得是自己能力不行,直到和合租室友聊起,才反应过来——公司招她就是为了填项目旺季的坑,项目结了就开人,根本不是她的问题。 她过来找我的时候,手机里还存着当时签的字,幸好没签个人原因离职,最后拿了整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走人。

试用期辞退的合法门槛,比你想的高太多

很多公司都张口就来“试用期双向选择,公司想开就开”。这话纯纯忽悠人。 法律上,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试用期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个都是违法解除。 第一个,必须有白纸黑字明确写出来的录用条件,而且录用条件你签字确认过,公司给你公示过。不是公司事后拍脑袋想出来的“不够机灵”“反应慢”这种空泛的话。 第二个,必须有实打实的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达标率不够,三次考核不通过,有你签字的考核记录,不是主管一句我觉得不行就作数。 第三个,辞退程序合法,辞退你之前要通知工会,要提前把理由说清楚,不是当天说开就让你滚。
劳动合同试用期录用条件签字条款示例
劳动合同试用期录用条件签字条款示例

你踩过的隐形坑,大多数人签完字才醒过来

说实话,我处理过的这类案子,九成以上都是求职者自己踩了隐形坑。 最常见的就是:HR哄你签个人原因离职申请,说“签了给你开干净的离职证明,不然给你写不符合录用,下家公司不要你”。很多人怕影响找下家,稀里糊涂就签了。 签完这个字,就等于你自己主动提离职,再想要赔偿,门都没有。 还有坑:试用期不给交社保,说转正才交,辞退的时候也没人提,你自己也忘了要补。别忘,社保是法定必须交的,哪怕只有一个月试用期,也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还有:辞退你当天不结工资,说要等到下月公司统一发薪日。法律明确要求,离职当天一次性结清工资,压着不给就是违法。
试用期离职个人原因签字陷阱示例
试用期离职个人原因签字陷阱示例

踩坑之后,24小时内做好这三件事止损

踩坑之后,24小时内做好这三件事止损
踩坑之后,24小时内做好这三件事止损
刚被辞退,别忙着emo,别忙着删好友退群,先做这三件事: 第一件,立刻固定所有证据。把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和HR/主管的辞退聊天记录、录音全部整理好。如果当时只有口头通知,立刻给HR发一条文字消息确认:“您好,今天张经理通知我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请问信息对吗?”,只要对方回了“对”,就是铁证。 第二件,任何文件都别乱签。凡是带“个人原因离职”“双方再无争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内容的,哪怕说给你多补一千块,也别签。签了就是把你自己的路堵死。要是公司扣你东西不让你进公司,直接报警,就说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让你进入工作场所,报警记录就是最硬的证据。 第三件,直接主张权利。违法解除试用期员工,赔偿是一个月工资(试用期大多不满半年,经济补偿是半个月,两倍赔偿就是一个月),加上拖欠的工资、应缴的社保,加起来少说大几千,多的上万。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线上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不用请律师,自己填个表交证据就行,大部分情况你都能赢。 现在大环境不好,不少公司就是吃准了新人怕麻烦、不懂法,才敢随便开试用期的人,反正你也不会折腾。 真别惯着这个毛病。你刚出来找工作,每一分钱都是你熬出来的,该拿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不过话说回来,面试的时候要是碰到面试官把“我们试用期双向选择,不合适随时走”挂在嘴边,那你基本可以确定,这家公司就是惯犯,早点躲远点,省得后面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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