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十天的隐形死线,没人会提醒你

遗赠和遗嘱,根本不是一回事。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遗嘱继承是给法定继承人的,你不表态,视为接受。遗赠是给外人的,你不表态,直接视为放弃。期限是多少?知道受遗赠后六十天。就两个月。
那个姑娘就是踩了这个坑。姑姑去世后,她忙着办后事,远房的法定继承人就是姑姑的一个亲侄子,当时也没说不同意,她觉得白纸黑字摆在那,还能飞了?就没急着办手续。等三个月后闲下来去过户,侄子跳出来说,她超过期限了,视为放弃,房子归法定继承,应该是我的。法院只能判侄子赢。
你品品。规则就是这样写的,法官也没法改。别骂法官不近人情,是你自己没看规则。
公序良俗,是法定继承人手里的刀
比期限更阴的,是效力陷阱。去年深圳那个案子,很多人应该听过。老头和原配分居二十年,没离婚,一直和照顾他的情人住在一起。老头留了遗赠,把市中心那套全款房子给情人。老头走了,原配起诉,说遗赠违反公序良俗,要求判无效。最后法院真的判了无效,房子全归原配。
很多人说,情人本来就不该拿,活该。不过话说回来,换个场景呢?你是照顾孤寡舅舅十年的外甥女,你是和老人搭伙养老没领证的老伴,你没犯任何错,只是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对方的亲属一样可以拿这把刀砍你。
此处值得推敲:公序良俗这把刀,什么时候砍得中?绝大多数情况,是你越界了。刚才那个深圳案子,老头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把整套房子都给情人,等于把原配那一半也送了,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权,法官当然不支持。但如果老头写清楚,只把自己享有的50%产权份额给受遗赠人呢?我查过几十份判决书,超过六成的案子,法院会认可效力。说白了,你不碰别人已经放在口袋里的东西,别人很难拿公序良俗把你拉下来。

防身:三个反向操作拆走所有暗雷

我不帮人打官司,只帮人在出事前拆雷。画一条逻辑线,遗赠天生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法律从设计之初就留了门槛,你自己不做好防护,没人能救你。三个步骤,每一步都能救你几百万。
第一,六十天死线,必须留痕。不管你和对方亲属关系多好,不管对方嘴上说多同意,六十天内必须做接受表示,而且要留书面证据。最稳妥的方法,给所有法定继承人发EMS,快递单上清清楚写“本人XXX,就XX所留遗赠,明确表示接受该遗赠”,存好快递底单和物流记录,嫌不保险就花两千块找公证处做个证据保全。别不好意思,你不好意思拿财产,财产就会跑。
第二,先析产,再遗赠,别越界。被继承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写遗赠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份额,是你自己的那部分,别把夫妻共同财产、别人的份额都写进去。本来你占理,你一越界,直接给对方送了打赢官司的刀。
第三,附条件赠与,比遗赠靠谱一万倍。说实话,遗赠是老人走了才生效的东西,夜长梦多,变数太多。只要条件允许,生前做附条件赠与,约定“受赠人承担我的生养死葬,我将XX财产赠与受赠人,我去世后办理过户”,或者做个抵押登记,把房子抵押给你,再做公证,哪怕最后闹纠纷,你的优先级也比普通遗赠高太多。
很多人来找我,都喜欢说,我付出了这么多,应该拿到这个钱。我从来不接这种话。你付出是你自愿的,法律是规则,不是道德审判庭。你要拿不属于法定继承的财产,就得比别人更懂规则,就得提前做好防护。别拿道德当挡箭牌,真到了法庭上,没用。
规则不保护偷懒的人。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