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透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文物毁了甩锅就能完事?

咱就是说,你见过把北宋一级青瓷残片当废品卖了换烟钱的不? 前年河南那案子,文管所的退休返聘大爷,嫌堆仓库角落占地方,喊收破烂的拉走一箱子“破瓷片”,转手卖了三百五十块。后来被人举报,一鉴定——那箱子里全是考古挖出来的一级文物残片,找都找不回来了。大爷直接进去了,摊上的就是今天说的这个事。

什么样的操作会踩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坑?

讲真,这个罪不找普通人,首先你得是管文物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是捧着公家饭碗、被安排管文物的岗位,别说你私人收藏卖错了东西算这个,根本挨不上)。 核心操作就一个:严重不负责任。 啥叫严重不负责任?就是该你干的事你不干,该你守的东西你瞎玩忽职守。比如考古挖完了文物,该入库不入库,随便扔野地里风吹日晒;比如押运文物,你半路跑去喝酒,把一车子文物丢给陌生人看,转头丢了;比如嫌文物占地方,随便当破烂卖了——就像开头那大爷那样。
博物馆文物库房违规存放场景
博物馆文物库房违规存放场景
这还没完,还得有结果。你得真把珍贵文物搞损毁了,或者弄流失找不回来了才行。啥是珍贵文物?就是国家明文定级的一级、二级、三级文物,不是你家祖坟挖出来的破瓦罐,别自己吓自己。 很多人问,我就是个临时工、劳务派遣的,不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吧? 你品品,去年山东那案子,劳务派遣的文保员,约好每周巡三次山,结果他连续一个月没去,导致山里的唐代摩崖造像被小偷挖走卖了,最后照样定了这个罪。只要你是被委托管文物的,不管你是啥编制,都能凑上这个罪的门槛,别瞎抱侥幸。

这个罪罚得到底有多狠?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没看好东西吗?大不了开除公职,还能坐牢? 讲真,还真能。按法条说,犯这个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最多蹲三年大牢,最轻也给你留个案底,不用进去蹲而已)。 别觉得三年时间不长,留下案底之后,你自己找工作受影响,子女考公、当兵政审直接卡你,你说这代价多大?我见过最离谱的,某个文保所所长,把馆藏一级文物借给朋友“出去拍个纪录片”,结果朋友转手卖到海外,现在都没追回来。所长收了十万块好处费,最后判了两年,进去蹲号子,退休工资都没了,这买卖怎么算怎么亏。
法院宣判失职文物犯罪庭审现场
法院宣判失职文物犯罪庭审现场
哦对了,别扯什么“我不是故意的”,这个罪本来就是过失犯罪,你故意把文物卖了那叫贪污或者倒卖文物,比这个罪重多了。这个罪就是给那些玩忽职守、不当回事的人准备的。

真沾事了,该咋整?平时要注意啥?

真沾事了,该咋整?平时要注意啥?
真沾事了,该咋整?平时要注意啥?
重点来了。 这个罪的核心命门就是“严重不负责任”。说白了,就是你到底有没有违反文物管理的规定? 要是单位本来就没给你配安保设备,就让你一个人看几十平方公里的文保区,连个电动车都不给你配,你走断腿也看不住所有地方,那能算你严重不负责任吗?肯定不能啊,这是单位的问题,不能全扣你头上。 还有,很多时候控方说损毁的是珍贵文物,你要是不服,直接申请重新鉴定啊!不少案子里,把一般文物硬算成珍贵文物凑刑期,这里面的空间大了去了。 另外,要是真出事了,别瞒!赶紧上报,拼尽全力把文物追回来,只要能把文物追回来,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大概率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都有可能。我之前听过一个案子,刚毕业的小姑娘去文管所上班,领导让她搬文物,手滑摔了个二级文物,她第一时间上报,配合专家修复,最后完全修好了,也就给了个行政处分,没定罪。为啥?她就是个意外,不是严重不负责任,而且及时补救了,对吧? 好,下一个,给你列个实操动作清单,都是能保命的: 1. 只要是管文物,不管是交接还是盘点,每一次都签字留记录,别不好意思抹不开面,你不签字,出事了全是你的锅。 2. 发现文物有损坏、丢了的迹象,立刻往上打报告,别想着自己瞒下来找,瞒了就是你的责任,报了就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3. 别乱答应领导的骚操作,什么把文物借出去给朋友撑场面,什么挪去你办公室摆着,一概别干,出了事你背锅。 说实话,干文保这行的,大部分都是拿死工资的苦人,没什么外快,很多人都是混日子等退休。但是混归混,底线得守住啊,多少人临退休了,就因为一次偷懒,一辈子的名声都毁了,还把子女的前途搭进去,真的太不值了。 真要命就花钱问律师,比瞎折腾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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