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的那些坑:装完还被盗,谁来赔你损失?

咱就是说,上个月接了个粉丝的咨询,把我气笑了。业主花小一万装了小区门口上门推销的家用安防系统,销售拍胸脯说,人脸识别加24小时红外报警,小偷一靠近直接推消息给你还连物业保安室,绝对安全。结果业主出门旅游一周,家被小偷摸了,损失十几万,回头找安防公司,人说我们那系统就是个辅助预防的,只负责装不负责赔,你找小偷去啊。你品品,这缺德不缺德?

别信安防销售那张嘴,这些承诺全是放空炮

好多人装安防,尤其是小区里驻点推的,要么说跟物业合作,靠谱得很,要么直接说“我们系统出问题导致被盗,我们全额赔”。 讲真,等真出事了,你翻出合同才看见,角落藏着一行蚂蚁大的小字:本公司仅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服务,不承担任何第三方损失赔偿责任。这就是典型的格式条款(就是提前印好根本不让你改,专门坑普通消费者的霸王条款)。 我见过更骚的操作,合同直接写“本系统仅作心理安慰用途,不对防盗结果负责”,合着你卖我一万块的东西,就是卖个心理安慰剂?你咋不去静安寺卖护身符呢?利润比这个还高。
家用安防系统安装合同霸王条款截图
家用安防系统安装合同霸王条款截图
这还没完,还有更气人的,小区物业擅自动用公共维修基金装单元楼的人脸识别安防系统,连问都没问过业主同意不同意。前阵子刚出的判例,广州一个小区,物业花了六十多万装新的公共安防,没走业主大会表决,被业主告到法院,最后判物业把六十多万原封不动退给维修基金账户,白白忙活一场还落了一身骂。 重点来了,这里有个关键法律点,好多业主都不知道:小区公共区域的安防系统,不管是新装还是换,花公共收益还是维修基金的钱,必须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说白了就是大部分业主点头才算数,物业说了不算),你暗箱操作装完也没用,告到法院一告一个准。

真出了事,安防方甩锅,我们怎么能拿到赔偿?

好多人碰到这事第一反应就是,我签合同的时候没看见那小字啊,那我只能认栽?当然不是。法律哪能惯着这帮坏蛋。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己责任,直接就是无效条款。意思就是你当时跟我吹得天花乱坠说出事你赔,转头藏个小字说我不赔,这话不算,法律不认。 我前年帮粉丝处理过一模一样的案子,客户装的是年费制的联网安防,说好小偷翻窗系统自动给保安和业主发报警,结果那天小偷来了,设备断网了,公司没维护,根本没发警报,客户丢了十几万的首饰和包,最后法院判安防公司赔了七成损失,为啥不是全赔?因为客户那天出门忘了关阳台窗,法院说客户自己也有一定过错,分摊了百分之三十,你看,这不就拿到钱了? 好多人说这点钱打官司不值得,我问你,十万块的损失,你值得不值得?诉讼费才一千多块,赢了还让对方出,怕啥?哦对了,别忘了,诉讼时效(就是过期不候,别指望法律给你续杯)是三年,从你丢东西那天算起,别拖过了时间再找我,我也帮不了你。
法院判决安防公司赔偿业主损失判决书实拍
法院判决安防公司赔偿业主损失判决书实拍

装安防之前,做好这四件事比啥都强

装安防之前,做好这四件事比啥都强
装安防之前,做好这四件事比啥都强
咱就是说,防患于未然永远比出事了救火强。我给你整理了现成的动作,照着做就行: 第一,不管销售说啥天花乱坠,必须把“因安防系统故障导致被盗损失由供方赔偿”这句话写进合同,别信口头承诺。口头承诺转头销售离职了,公司说那是他个人行为,跟我们没关系,你没证据,哭都没地方哭。 第二,合同所有小字都给我翻一遍,看见“不承担责任”“仅作辅助”这种词,直接让对方删掉,不改就不装。你是花钱买安全保障的,不是花钱买个摆设,凭啥他赚了钱还一点责任都不担?这操作我直呼好家伙,合着好处全拿,锅全甩给消费者,哪有这么好的事。 第三,如果是小区装公共安防系统,先问物业要业主大会表决记录,没有就直接拒绝掏钱,动维修基金就去住建局举报,一举报一个准,比打官司还快,根本不用跟物业扯半天。 第四,装完不是扔那就完了,每半年试一次报警功能好不好使,真要是坏了赶紧叫人修,别等出事了才发现坏了大半年了,法院说你自己没尽到注意义务,少赔你钱,犯不上对吧? 不过话说回来,真碰到那种死皮赖脸就是不赔的,也别跟他扯什么仁义道德,直接去法院走小额诉讼程序,一万块标的才五十块诉讼费,一审就终审,一个月就能拿到判决,快得很。 讲真,好多人觉得装个安防系统就是买个安心,没必要斤斤计较,真出事了才反应过来,当初省的那点事,最后都变成了亏的钱。你花大几千几万装安防,不就是为了真出事的时候有人兜着吗?怎么签合同的时候就不好意思掰扯条款了?面子值几个钱,真丢了你的攒了好几年买的包、首饰,面子能给你补回来吗? 真要命就花钱问律师,比瞎折腾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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