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桩刚过去的踩坑事

去年十月,我在苏州乡下做普法讲座,碰到开古玩店的老周。他攒了三年钱刚盘下店面,经熟人介绍牵线一场私下文物拍卖,抽了八万居间费,转头警察就找上门,店门都封了。
法律把话摆在这里
别觉得拍卖只要双方愿意就没毛病,规矩写得明明白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给你翻成大白话——凡是没拿到国家文物拍卖资质的,不管你是自己卖,还是帮人牵线,只要赚了钱,卖的是国家不让买卖的文物,比如出土的古文物、属于国有的馆藏文物,那就是倒卖。情节轻点的也要蹲个两三年,情节重的,最高十年,罚金一分都少不了。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不是说所有文物拍卖都违法,正规资质的拍卖公司卖合法流通的传世文物,那是没问题的,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为什么卡得这么死?
很多人说,不就是个老东西,我卖我的,关文保什么事?这话真错得离谱。
文物这东西,和你家里的旧家具不一样。就说老周牵线卖的那只战国陶缶,上面带铭文,本来如果上缴,考古专家能顺着出土地点理清当时整个诸侯国的世系,结果偷偷卖去了海外,出土地信息全没了,这缶就只剩个“值钱”的架子,研究价值全没了。
类比一下,就像你奶奶的陪嫁相册,你把里面的照片拆下来单卖,买的人只知道这是张老照片,根本不知道这张照片拍的是你奶奶出嫁的路,那这照片的意义不就全没了?
文物的价值从来不是只值那点卖价,它带的历史信息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不可逆啊。就像泼出去的水,你能把水全收回来,还能和原来一模一样?不可能对吧。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碰到文物拍卖的都是故意要违法。很多玩收藏的朋友,祖上留下来的东西,想出手,不知道规矩,一不小心就踩了坑。
给你三个实打实的建议

第一条:但凡你拿到拿不准来源的东西,先别想着卖,第一步找当地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也就是现在的文旅局文保股,申请鉴定,人家免费给你看,告诉你能不能合法流通,别嫌麻烦,麻烦这一次,省得后面蹲局子。
第二条:真要走拍卖,只找有正规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公司,资质怎么查?直接去国家文旅部官网查名录,搜得到的才是真的,别信什么私下成交避税,税才几个钱,比起刑期那点钱算什么?对吧。
第三条:分清楚你是无意还是故意。如果是祖上留的,自己不懂,不小心进了私下拍卖,主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最多就是东西按规定收缴,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要是你明明知道这是出土盗挖的,还帮着卖抽成,那就是明知故犯,别抱着侥幸,赶紧主动投案争取从轻处理。
别拿身家性命换那点快钱,文物拍卖的红线,半寸都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