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藏在规则里的安全盲区

上个月在我的工作室见了个女生。左脸颊的淡紫淤痕刚消,手里攥着一叠纸——三次出警记录,两张医院诊断单。她问我,为什么法院连家暴都不认?为什么反家暴法写的东西,到我这就不好使?我翻完她的材料,只说一句话:你从一开始就踩错了规则的坑。

出警记录≠家暴认定,第一层规则盲区

很多人被打之后第一反应是报警,觉得只要警察来了记下来,以后打官司就能直接用。不对。 我翻完那女生的三份出警记录,每一份的处警结果那栏,写的都是「家庭纠纷,已调解」。没有「殴打」,没有「男方承认动手」,连伤情的描述都没有。这种记录,拿到法院,十个法官九个不认。 此处值得推敲:反家暴法里明文写了,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你得证明发生了侵害行为,不是证明「我们发生了纠纷」。
反家暴案有效出警记录标注示例
反家暴案有效出警记录标注示例
我做调查那几年统计过,接触过的72起家暴相关的咨询里,有61家的出警记录都写的是家庭纠纷。为什么?大多是当时男方跪着道歉哭着求原谅,女方心一软,跟警察说我们自己回去解决,警察当然给你写纠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放在哪都一样。 你自己给凶手递了挡箭牌,回头怪法律不保护你?怪不着。

人身保护令,不是万能护盾

有人说,我不认调解,我直接申请人身保护令总行吧?反家暴法专门给了这个权利啊。 行,那我给你看去年我跟踪的三份申请结果:两份驳回,一份发出。那一份发出的又怎么样?男方照样天天堵在女方公司楼下骂,女方打电话给法院,法院说你自己过来举证他违反保护令,拿到证据我们才能处理。 什么意思?保护令发了,后续的监管和执行,还是要你自己来。你被吓得不敢出门拍证据,那这张纸就是一张废纸。
2018-2023人身保护令申请驳回理由统计
2018-2023人身保护令申请驳回理由统计
实话讲,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案例,女方拿到人身保护令之后,以为有法院撑腰,放心回住的地方收拾东西,结果被男方捅了三刀。她之前跟我说,法律都给我出保护令了,他还敢怎么样?我当时劝她找个朋友陪着去,别自己去,她不听。 她信规则比信自己多。这不是规则的错,是她搞错了规则的定位。反家暴法给你画了一条底线,不是给你装了一扇防盗门。你得自己把门锁上,对吧?

反向操作,才是真的防身

反向操作,才是真的防身
反向操作,才是真的防身
我从来不讲什么受害者要坚强那种屁话。我只给你讲能落地的规则利用方法,全是反着常识来的。 第一,第一次被打,绝对不要调解。哪怕他跪下来给你磕断膝盖,你也要跟警察说,我要做伤情鉴定。哪怕只是轻微伤,也要拿到书面的鉴定报告,留在派出所的档案里。你品品,一份盖了章的伤情鉴定,比十次口头报警都有用,哪怕只有一次,也能坐实侵害行为的存在,比你攒十次只有家庭纠纷的出警记录好使一百倍。 第二,申请人身保护令之前,先跑路。不要等法院批下来你再动,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找一个绝对没人知道你去向的地方,换掉手机号,切断所有你和共同朋友的联系,先把自己藏好,再谈打官司申请人身保护令。保护令是用来给你后续确权的,不是用来给你挡刀子的。 第三,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别盯着几万块的精神损害赔偿要。你要直接提,对方存在家暴行为,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我见过一个当事人,就是靠一份一次家暴的伤情鉴定,多分到了四十万的房产份额,比你要那几万块精神赔偿有用多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从来不会说反家暴法没用。它有用,但它是给那些已经做好准备、想跑的人用的工具,不是给那些等着别人来救的弱者的救命稻草。你得先把自己的腰杆挺起来,把证据攒够,把退路找好,才能拿这个工具劈开困住你的网。如果你自己坐在原地哭,等着法律主动过来救你,那我说实话,谁也救不了你。 去年那个女生,按照我给的方法,重新补了伤情鉴定,找派出所给原来的出警记录补了备注,最后顺利离成婚,多分到了二十多万。她走的时候跟我说,原来反家暴法不是用来让别人可怜我的,是用来帮我抢回我自己的东西的。 没错。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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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反家暴法:藏在规则里的安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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