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到一个姑娘的投稿,跟男朋友同居7年,从出租屋一起攒钱买了房,结果男方转头跟认识半年的女生领了证,还说“房子写我名,跟你半毛钱关系没有”。姑娘跑来问我,我跟他过了这么多年,不算事实婚姻吗?就不能分房子吗?
讲真,听完我直叹气。多少人谈恋爱同居,稀里糊涂就踩了大坑,出事儿了才想起找法律说理,早干嘛去了?
那些让人上头的同居误区,坑死多少人
咱就是说,第一个误区必须排第一:同居久了就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错到姥姥家了。我国1994年之后就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了(说白了就是,就算你俩同居到抱孙子,没领结婚证,法律上也不认你是配偶)。你不是配偶,你就享受不到配偶的任何权利,什么分财产、继承遗产、拿抚恤金,想都别想。
第二个误区:对方出轨劈腿,我要他赔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合情合理吧?
你品品,法院99%不会支持。青春是你自愿跟人一起耗的,又不是人家拿刀架你脖子上逼你同居的,法律管不了你情我愿的感情债。唯一能告的,就是对方把你俩的共同钱转给小三了,这个你可以要回来,仅此而已。
第三个误区:同居多年,一方欠债了,我得一起还?
不对。只要你没签字,也没花这笔钱,那就是对方个人债务,跟你半毛钱关系没有,别怕上门讨债的,直接报警就行。

好,下一个,很多人最关心的,分手了,钱怎么分?
同居分手扯不清财产,记住这个规则
讲真,同居财产分割,核心就一句话: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你的,就是你的,证明不了是共同出钱的,就按出资比例分,啥都拿不出来,那你啥都得不到。
举个例子,一起买房,写了两个人名,那就是按你们各自出的钱分,很简单。要是只写了一个人名,那你就得拿出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明你确实出了多少钱付首付还贷款,哪怕过了十几年,只要证据全,法院也会支持你拿回来,可你要是啥都没留,当初说好了写他名你放心,那最后只能认栽,哪怕你出了一半的钱,也没地方说理去。
还有彩礼,给了彩礼没领证,分手了是可以要回去的,别觉得男的要彩礼丢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换作女方也一样,你收了人彩礼不领证,人要回去没毛病。
重点来了,你个人的贵重物品,什么金镯子、名牌包、祖传首饰,分手赶紧拿,别想着以后再来拿,拖个一年半载,对方给你卖了扔了,你连证据都拿不出来,还要记住,主张权利别忘了诉讼时效(就是过期不候,别指望法律给你续杯),真要闹到法院,过了时间你有理也没用。

想安稳同居不踩坑,直接抄作业就行

咱就是说,现在年轻人谈恋爱,试婚同居太正常了,没必要妖魔化,但是防护措施得做,别光谈恋爱脑,啥都不管。
第一,大额出资一定要留痕。你出十万首付,转账一定要备注“共同购房出资款”,聊天里也要说一句“我这十万是买这套房的钱哈”,别直接转,就说咱俩谁跟谁,没事,那出事了你哭都哭不出来。
第二,真要是双方都有不少婚前财产,同居之前签个同居财产协议怎么了?别觉得伤感情,真到分手那天,这个破纸比你十年感情管用一万倍,说白了,先讲规则再谈恋爱,反而走得远,你说对吧?
第三,要是不小心怀了孩子,打算要就赶紧领证,不打算要就赶紧找对方要医疗费营养费,这个法院是支持的,别自己偷偷扛,扛出毛病来没人替你。
对了,还有人问,我对象病重,我照顾了他好几年,他走了我能不能分点遗产?讲真,除非他提前给你留了遗嘱,不然你一分钱都拿不到,因为你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律只认结婚证,不认你十年日夜陪伴,扎心不?这就是现实。
我不说那些虚头巴脑的话,同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选择,你可以选择不领证,但是你得知道你选的这条路,法律到底给你什么样的保护,哪些坑是你必须躲的。别等出了事才骂法律不公平,你自己该做的事都没做,公平从哪来?
真要命就花钱问律师,比瞎折腾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