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出资性质:别让首付毁了你的婚姻

前几天小区楼下张姐拉着我在凉亭哭了半小时,儿子结婚不到两年要离婚,老两口一辈子攒的八十万首付,女方说要分走一半房产增值,快把命愁没了。说白了,问题出在一开始就没搞清楚,婚前掏出去的买房钱,到底算什么性质。

一方掏首付写俩人名,出资就是赠与吗?

你大概率遇到过这种事,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提要求,买房必须加我名,不然不结婚。很多男生为了表诚意,二话不说就加了,心里还想着反正都是要过一辈子的,分什么你我。 裁判文书网上有太多这种案子了。有个小伙子,东北来杭州打拼,父母卖了老家的林场房子,凑了六十万首付,房本写了小伙子和未婚妻两个人的名字,结果婚礼前俩人闹掰了,女方说房本加了我名就是赠与我一半,走的时候要拿走三十万。
婚前购房出资协议签字现场
婚前购房出资协议签字现场
很多人下意识觉得,加名就是送一半啊?不对。你要是已经领证了那另说,婚前你以结婚为目的加对方名,这个出资不是无条件的赠与。说白了就是,我加你名是为了跟你结婚,你不跟我结了,这个赠与当然可以撤。那个案子最后怎么判?女方退了百分之八十的出资额,一分不少吐出来了。 哪怕对方哭着闹着要加名,你也要提前把出资份额写清楚,别不好意思落笔,真到掰扯的时候,白纸黑字比什么海誓山盟都管用

双方都出钱只写一方名,出资算借款还是份额?

说实话,这种情况更常见。很多年轻人刚攒钱买房,只有一方有购房资格,或者觉得反正要结婚,写谁的都一样,就只落了一个人的名字。 别笑,真有人这么干过。上个月我还接了个咨询,广州的小情侣,女方掏了十八万,男方掏了四十五万,首付凑齐买了房,只写了男方的名字,结果谈了三年分手,男方说女方那十八万是当初借的,愿意还本金加年化三个点的利息,可女方买房的时候那十八万可是三成首付,房价涨了一倍多,十八万现在变三十六万了,女方肯定不干,说我是出资买房,要分我的份额,可翻遍手机,只有一个转账记录,连备注都没有。 这个事就难办了。我记得裁判文书网上有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女方最后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个钱是共同购房出资,法院最终认定是借款,女方只拿回了十八万本金加一点点利息,增值部分一分没拿到。 亏不亏?真的亏到姥姥家了。
婚前购房转账备注填写界面
婚前购房转账备注填写界面
给你个可落地的办法,一点都不难。只要你出钱了,不管写不写你的名字,转账的时候一定要加备注:“此款为共同购买XX市XX路XX小区XX号房产的出资款”,地址越清楚越好。哪怕你们不好意思签正式协议,你转完账发个微信给对方说一声,对方回个“收到”,这都是有效证据。 哦对了,要是你已经转完了没来得及备注怎么办?别慌,赶紧找机会跟对方聊这个事,发微信说“之前我转给你买XX房子的二十万出资,你那边确认下哈”,对方只要不说不对,回个嗯或者ok,这就是证据,别嫌麻烦,真闹起来,这一句话就能帮你多拿几十万。 不过话说回来,最好还是签个简单的书面协议,就两页纸,写清楚各自出了多少钱,占多少份额,谁都不吃亏。

父母掏的出资,算给个人还是给俩人?

父母掏的出资,算给个人还是给俩人?
父母掏的出资,算给个人还是给俩人?
现在年轻人买房,十个有九个要靠父母掏首付,一辈子的积蓄砸进去,真要是离婚被分走一半,换谁都接受不了。很多人搞不懂父母这个出资到底算什么,我就说白话,婚前父母给你个人的出资,只要没说给小两口,那就是你的个人出资,不算共同的。 但很多人就是输在细节上。比如,父母把钱取出来给你,你再存进去,现金来回倒,最后说不清楚这钱是谁出的。还有的父母直接把钱打给女方账户,什么话都没留下,最后女方说这是男方父母赠与我们俩的彩礼,你没证据反驳,只能认。 我见过最惨的,西安一对老夫妻,卖了自己住了三十年的老房子,给儿子出了一百万首付,结婚一年小两口就要离婚,女方主张这个首付是老夫妻赠与小两口的,要分一半,最后因为老夫妻当时转账的时候没备注,也没签确认书,法院最后真的分了将近三分之一给女方,老两口差点在法院门口晕过去。 记住,父母出资一定要走公账,从父母本人的银行卡直接转到开发商或者原房主的账户,转账备注一定要写“给我儿子/女儿XXX的个人购房出资”,条件允许的话,让小两口都签个出资确认书,花一下午时间,能保住一辈子的积蓄。 我干基层法律快十年了,见过太多本来好好的情侣,就是因为婚前没把这些事说开,最后闹得对簿公堂,当初有多甜,现在就有多恨。很多人说谈钱伤感情,可你想想,你连一辈子的房子都买了,连这点事都不敢说开,那才是真的给婚姻埋雷。 对吧?真的想跟你过一辈子的人,不会在意签这一张纸。反而会觉得你做事稳重,考虑周全。那些一听到签协议就跳脚说你不信任他的,你反而要好好想想,这婚,是不是真的急着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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