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私下转藏文物是避险 法律认定这就是恶意转移财产

那个连夜跑路的古玩店老板

那个连夜跑路的古玩店老板
那个连夜跑路的古玩店老板

去年深秋,我在济南的普法课结束后,留了咨询二维码,当天深夜就收到了私信。发信的是山东泰安开古玩店的老周,他说半个月前收下邻县村民送来的两块汉代玉璧,听说文物稽查已经找上门,连夜开车拉去江苏的侄子店里,还签了十年前的假转让合同,问我能不能蒙混过关。

法律把话摆这:这就是恶意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翻译成人话:你明知道手里的文物是非法盗挖、来路不正的,为了躲避查处,故意转移、藏到别处、转手卖掉,把本该属于国家的文保财产偷偷转走,这就是文保领域实打实的恶意转移财产。只要数额或者文物等级够了,直接入刑,最低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还得罚你几万块的罚金,最重能蹲十年。

文保执法部门查获恶意转移文物现场
文保执法部门查获恶意转移文物现场

有人说了,我就是帮朋友个忙,又没拿好处,怎么就算犯罪了?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只要你明知道这东西是非法得来的文物,还帮着转移藏匿,就已经够上追责标准了,有没有拿好处只是多判少判的事,性质改不了。对吧?

为啥这条法律卡得这么死?

说实话,我干了十年文保一线,见过太多好东西,转出去就再也没回来。文物这东西,比你家里传了几代的独一件老物件还金贵,那是全中国人共有的传家宝啊。你偷偷转出去卖了,流到海外私人藏家手里,再也别想找回来,毁的是整个民族的历史记忆,能不严吗?就像你把小区公共花园里那棵几百年的老古树偷偷砍了卖钱,全小区业主能饶了你?一个道理。

倒卖文物罪刑法法条社区宣传海报
倒卖文物罪刑法法条社区宣传海报

给你三条能直接用上的建议

给你三条能直接用上的建议
给你三条能直接用上的建议

第一条,要是你不小心沾了手,真不知道这东西是非法挖来的,比如亲戚放你这里寄存,你压根不清楚来路。别藏,马上联系当地文物局主动上交,只要你确实不知情,不仅不会罚你,还能给你发文物保护奖励呢。无意碰触,主动交代,啥事没有。

第二条,要是你明知道这东西来路不对,不管是亲戚哭着求你,还是给你几十万好处费,让你帮忙藏几天、转个地方,直接拒绝。别抱侥幸,现在高速卡口、物流信息全联网,你拉着文物跑半道被查的例子,我见得太多了。明知故犯帮着转移,那就是共同犯罪,锅你甩不掉。

第三条,发现身边有人偷偷转移倒卖文物,别当没看见。不用你上门撕破脸,直接打12345转当地文物执法大队,或者直接打110举报就行,信息会给你保密。这本来就是国家的东西,你举报不是多管闲事,是护着咱们自己的传家宝。

别打文物的歪主意,恶意转移财产的锅,普通人真背不起。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你以为私下转藏文物是避险 法律认定这就是恶意转移财产
文章链接:https://www.guangzhoulihunlvshi.net/list_5/3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