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刚结完一个继承官司。
三兄妹为了市区那套80平的房子,从去年吵到今年,最后法院判的结果,跟他们手里攥的那份遗嘱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原因说出来都可笑——老人三年前亲笔写了遗嘱,把房子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女儿,结果最后落款只签了名字,没写年月日。
对方律师在法庭上一句话就把遗嘱打废了:谁知道这遗嘱是老人神志清醒的时候写的,还是被人逼着写的?连个时间都没有。
最后房子按法定继承三个人平分,小女儿这几年垫的医药费、护理费,因为没提前留好证据,也没要回来。
说实话,太多人觉得遗嘱就是写个内容签个名就行,根本不管形式对不对。可在法院眼里,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跟一张废纸没区别。
自书遗嘱最容易踩的三个低级错误
别觉得自书遗嘱简单,就是自己写个字签个名的事,这里面的坑踩中一个,之前花的所有心思全白费。
第一个误区,以为打印出来的内容自己签个名就算自书遗嘱。
错。自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哪怕你正文全是打印的,最后一行自己签个名、写个日期,都不算自书遗嘱,这种情况要么按打印遗嘱的要求走,要么直接无效。我见过太多人图省事,在网上找个遗嘱模板,打印出来让老人签个字,就觉得稳了,真到打官司的时候,根本站不住脚。
第二个误区,落款日期写不全。
就像我上周结的那个案子,老人最后只写了“2021年春”,没写具体的月和日。别觉得差不多就行,法律上要求必须注明年、月、日,三个要素缺一个,对方提出形式异议的,法院大概率不会认可遗嘱的效力——毕竟谁也说不清楚,这份遗嘱是老人在意识清醒的时候立的,还是在病危、认知不清的时候写的。
第三个误区,涂改了内容没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
有的老人写遗嘱的时候改来改去,比如本来写的房子给大儿子,后来划掉改成给小儿子,只在改动的地方划了个线,没签名字也没按手印。这种改动的内容,对方只要说一句是后来别人改的,你根本没法举证,最后改动的部分直接不算数。

自查的时候就对着这三点卡:全程亲笔写的?日期年、月、日全不全?有改动的地方是不是都签了名按了手印?有问题的赶紧补,老人在世的话现在补还来得及,不在世的就赶紧找当时的聊天记录、就诊记录、在场证人的证言,尽量补全证据链。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坑,踩中直接无效
很多老人不会写字,或者手发抖握不住笔,就会找别人帮忙代书遗嘱。这部分的雷最多,尤其是见证人的问题。
先讲最离谱的一个误区:找自己的子女、配偶当见证人。
别闹。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能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你让自己的儿子当见证人,哪怕他字写得再工整,代书的内容再符合老人的意思,这个遗嘱从一开始就无效。我去年接的那个案子,老人当初怕麻烦,让自己的小儿子帮忙代书遗嘱,连个外人都没找,最后法庭上对方律师一提出见证人资格的问题,整个遗嘱直接被认定无效,本来安排给小儿子的学区房,最后按法定继承三兄妹平分,光诉讼费就花了小十万。
还有个常见的错:只找一个见证人。
法律要求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全程见证,其中一个人负责代书,最后所有见证人、立遗嘱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少一个都不行。别觉得找个邻居、找个社区工作人员就够了,必须是全程在场,从老人说遗嘱内容,到写完、签字,整个过程都没离开的人,中途出去接个电话、取个快递的,都不算有效见证。
自查的时候就数:有几个见证人签名?这些人是不是跟继承人一点利益关系都没有?是不是全程在场的?要是有一个见证人是自己家亲戚,或者根本没全程在场,别抱有侥幸心理,赶紧找其他无利害关系的人补情况说明,或者找当时拍的现场视频,不然真到法庭上,根本没胜算。
打印遗嘱别光在最后一页签名
现在大家都习惯用电脑打字,打印遗嘱也是这几年才被纳入法定遗嘱形式的,要求比自书、代书都严。
很多人以为打印遗嘱跟平时签合同一样,在最后一页签个名、写个日期就完事了。错。打印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在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案子,遗嘱一共打了四页,只在最后一页签了立遗嘱人和两个见证人的名字,前面三页连个手印都没有。对方在法庭上直接拿出了另外一版打印好的遗嘱,说原告手里的遗嘱前两页是后来换的,最后法院只认了最后一页的财产安排,前面三页提的存款、股票的分配方案,全没被认可。
别觉得对方是故意找茬。你想啊,打印的东西本来就容易换页,要是每一页都没签字,谁能说清楚哪页是原来的内容?
自查的时候就逐页翻:每一页的页脚是不是都有立遗嘱人的签名?是不是都有所有见证人的签名?每一页是不是都写了完整的年月日?缺哪一页的,要是老人还在世,赶紧找见证人一起过去补签,别等以后人找不齐了再后悔。
发现遗嘱形式有问题,先做这三件事止损
很多人翻家里的遗嘱,发现形式不对,第一反应就是慌,要么赶紧把遗嘱藏起来,要么直接撕了说没这回事。
真没必要。
第一,别销毁手里的旧遗嘱。哪怕形式有瑕疵,它也是能证明老人当时真实意思的证据。比如你手里的自书遗嘱没写全日期,但是有当时的微信聊天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能证明写遗嘱的时间,结合遗嘱内容,还是有可能被法院认可的。撕了的话,你连个佐证的东西都没有。
第二,赶紧找所有当时在场的人,写书面的情况说明。把当时写遗嘱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老人当时的精神状态(是不是意识清醒,有没有被人胁迫)、遗嘱的具体内容,都写清楚,签字按手印。别等人家时间长忘了,或者搬去外地了,再找就来不及了。
第三,要是已经被其他继承人起诉了,别自己瞎提交证据。不同的形式瑕疵,补正的空间不一样。比如只是日期没写全,但是有其他证据能佐证的,可能还有效;要是见证人全是家里的利害关系人,那基本没救了,早点谈和解比硬扛着打官司省钱。拿不准的,直接找执业律师咨询,别信网上那些“只要是老人真实意思就一定有效”的鬼话,法院认的是符合形式要求的证据,不是光靠嘴说就行。
不过话说回来,遗嘱这东西,本来就是为了省麻烦的。要是因为形式不对,最后闹到法院,一家人扯来扯去,亲情没了,钱也花在打官司上,真不值当。
要是家里老人还在世,抽个空把手里的遗嘱捋一遍,对着上面说的几点查一查,有问题赶紧补。花个半小时核对的事,比最后打官司花几万块、耗大半年强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