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我在苏州文保所大院,碰到返聘回来修古建木作的王师傅。62岁,爬梯子补椽子踩空扭了脚,躺家半个月,所里说他是退休人员不算工伤,医药费全自己掏。他蹲传达室门口抽闷烟,手里攥着皱巴巴的医药费单据。
我蹲旁边跟他聊了半小时,越听越气。
所里返聘他的时候,就签了个简单的劳务协议,没提过工伤保险,也没买过雇主责任险。那天让他爬梯子补椽子,连个安全绳都没给,就给了个破安全帽。摔下来的时候,还蹭掉了一块明代椽子的漆皮,所里反过来要他赔文物损失。
有人说,都退休了还出来折腾,摔了不是自己找的?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我在文保一线干了十年,后来转做普法讲师也快五年,见过太多像王师傅这样的老匠人,对古建有感情,觉得回来发挥余热挺好,啥保障都没问就上手,最后踩坑踩得爬都爬不起来。

法律到底咋说?别再拿“退休了不算工伤”忽悠人
很多单位忽悠返聘人员,说你已经领养老金了,是劳务关系,不算工伤,摔了自己负责。这话半对半错。
但你要是在文保单位干活,不光要管自己摔了的事,还要管你碰没碰坏文物的事。我给你念个最核心的法条,别嫌枯燥,跟你饭碗甚至身家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翻译成人话:啥叫擅自修缮?就是你所在的文保单位,返聘的你连文物修缮的资质都没有,就敢让你上去改古建的木构件、瓦面。不光你摔了的医药费、误工费,单位要按人身损害赔你——别信啥不算工伤就不赔的鬼话,劳务关系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伤,接受劳务一方本来就要担责。要是你操作的时候碰坏了文物,单位最少罚5万,多的能罚50万,要是把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构件搞坏了,那就是触犯刑法,要蹲监狱的。
别觉得我危言耸听。去年南京就有个返聘的老瓦工,没资质就上去修清代民居的瓦面,踩碎了三块清代的瓦当,所里直接被罚了20万,连带着负责的返聘人员也被要求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

为啥这事这么严?换你你也能想明白
有人说,不就是掉块漆、碎块瓦吗?至于罚那么重?
至于。
你家传下来的老黄花梨衣柜,要是被人随便钉个钉子、蹭掉块漆,你会不会心疼?会不会跟人拼命?
古建上的一砖一瓦,都是几百年前的老祖宗传下来的,碰坏一块,就少一块,永远补不回来。就像你脸上划了个深疤,哪怕做最贵的整容,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
我见过太多施工队,为了赶工期,随便找个退休的老木工、老瓦工就上去干,连个资质都不查,连个安全措施都不配。既坑了干活的人,摔了没人管,又坑了文物,碰坏了补不回来。
严一点,真的是在保护你,也保护这些老祖宗的东西。
给你三条实打实的建议,别等摔了才后悔
我接触过几百个返聘的文保老匠人,总结出来三条最实用的,你记好:
第一,返聘之前,先问清楚三件事:有没有给我上单独的工伤保险?有没有买雇主责任险?干活的时候配不配安全绳、安全帽?要是这三个问题有一个答不上来,哪怕给的工资再高,也别去。尤其是爬高、碰文物的活,摔一下不是扭个脚那么简单,要是从梯子上滚下来,瘫痪了都有可能,到时候没人给你兜底!
第二,要是单位让你干超出你能力或者资质的活,直接拒绝。别抹不开面子,觉得人家返聘你是看得起你。比如你只是个普通的家具木工,没修过古建,单位让你去修省级文保单位的木构件,还不给你配安全绳,直接说我干不了。这里要分清楚:要是你按要求系了安全绳,按操作规程干活,不小心碰掉了一块椽子的皮,那是无意的,责任全在单位。要是你明知道自己没资质,还故意乱锯椽子、拆瓦面,那就是明知故犯,不光摔了自己担责任,碰坏了文物还要赔钱甚至坐牢。
第三,要是真摔了,别跟单位私了。先拍好现场的照片,留好你的返聘协议、工资条、医药费单据,直接找当地的人社部门或者文物部门举报。尤其是涉及到文物损毁的情况,文物部门会帮你查单位有没有资质,有没有违规操作,比你自己跟单位扯皮管用一百倍!
最后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
返聘上岗别嫌麻烦,安全协议签好,防护带系紧,比啥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