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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27 21:00:09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结婚后,女方一般会随男方家庭生活,而女方也会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庭中,而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处理好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下面由楚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怎样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拆迁房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离婚的途径

1、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男女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就可以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以上知识就是广州离婚律师对“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拆迁房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楚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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